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市文联,省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紫金合唱季将于2025年5月至12月举办。本届合唱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活动导向,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重大时间节点,突出合唱艺术的专业性、艺术性、群众性、创新性,举办合唱比赛、专场演出、惠民辅导、培训研讨,用合唱的形式充分展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彰显江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信心满怀、昂扬奋发的精神风貌,持续擦亮江苏文化标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新的文艺贡献。
现将活动有关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1.第七届紫金合唱季方案
2.第七届紫金合唱季合唱比赛方案
3.第七届紫金合唱季合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1
第七届紫金合唱季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活动导向,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重大时间节点,突出合唱艺术的时代性、艺术性、群众性、创新性,推出一批优秀合唱作品与合唱团队,用合唱的形式充分展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彰显江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信心满怀、昂扬奋发的精神风貌,持续擦亮江苏文化标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新的文艺贡献。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支持单位:江苏省演艺集团歌剧舞剧院
江苏大剧院
三、活动内容
(一)开幕式
经典合唱作品音乐会
时间:8月下旬或9月上旬
邀请国内知名合唱团举办经典合唱作品音乐会。
(二)合唱比赛与展演(见附件2)
(三)合唱作品征集评选(见附件3)
向全国词曲作者征集优秀合唱作品,最终评出优秀作品10首,入围作品10首。征集的部分优秀作品,将作为推荐曲目供合唱团队作为参考。
(四)“茉莉花开”文艺轻骑兵百场惠民辅导提升行动
时间:5月至12月
结合“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工作,在各设区市特别是“茉莉花开”文艺直通车行动试点的村(社区)开展“辅导+演出”一体化惠民活动。
本次百场惠民辅导提升行动将创新采用合唱指挥志愿者和基层合唱团“双向选择”机制,招募组织省内百名优秀合唱指挥志愿者,深入乡村小学、生产一线、社区街道,通过一对一指导、集体示范讲解等方式,对基层合唱团开展“点单式”辅导活动,不断提高文艺惠民精准度。
同时,邀请在历届紫金合唱季比赛中获奖的优秀合唱团队与地方合唱团队合作,在各设区市开展惠民巡演,并对地方合唱团队进行辅导教学,进一步提高惠民演出的互动性,全面提升省内合唱水平。
(五)“声入人心”嗨唱大舞台
推动合唱事业产业“双效统一”,与文旅部门合作,创新打造“合唱+”文旅融合的新方式,以南京、常州、扬州、宿迁等城市作为试点,在城市地标性场所为基层合唱团队提供合唱大舞台,并组织优秀合唱指挥志愿者定期“巡团”,提升群众合唱水平,吸引更多合唱爱好者参与到合唱季活动中来,真正将合唱季打造成为人民的合唱盛会。
(六)分会场比赛
时间:6月至9月
由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牵头,6月至7月在各市举办初赛展演,组织当地优秀合唱团通过“以赛代演”的形式,通过比赛,选拔出能代表当地最高合唱水准、体现当地特色、受群众喜爱的合唱团参加复赛。
为了进一步彰显紫金合唱季的群众性,更加广泛地让群众参与到合唱中来。复赛展演于8月下旬至9月中旬分三个片区分别在苏南(常州)、苏中(扬州)、苏北(宿迁)举办。
(七)培训研讨
时间:7月至8月
举办江苏省乡村中小学音乐教师合唱指挥培训班。
邀请省内外经验丰富的合唱指挥专家,以《紫金合唱作品集》为教材,对省内乡村中小学的合唱教师进行系统的培训,同时在江苏文联视频号开设“大师直播课”,推动活动惠及更多中小学合唱指挥教师。
培训结束后,在“紫金合唱季”官方账号、“江苏音协”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账号开设“稻香歌”专栏,鼓励乡村中小学生合唱团特别是参训教师指挥的乡村中小学生合唱团上传合唱视频,在充分展示培训班教学成果的同时,也为乡村中小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
时间:8月至9月
比赛期间邀请省内外专家评委对参赛团队和指挥做专题培训和现场辅导点评,提高基层合唱团指挥的整体水平。
(八)闭幕式:本届合唱季获奖团队汇报、成果展示及颁奖
时间:9月下旬
四、宣传报道
1.参与媒体:中央有关新闻单位、省市主要媒体、艺术类专业媒体、社会影响力大的新媒体、文艺类知名自媒体等。
2.进度安排:组织各媒体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受众群体及自身特点,开展有计划、分层次、有特色的宣传报道。
(1)5月中旬起,在省、市主要媒体开展立体式宣传。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报、网、微、端”全媒体推广模式。充分运用微视频、动图等新媒体手段在网络平台做好合唱季前期传播推广,对各设区市分会场赛况、合唱作品征集评选、培训研讨、惠民展演等内容进行报道,增加群众对紫金合唱季的关注度,提升紫金合唱季影响力。
(2)6月以新闻发布形式,组织媒体动态报道合唱季筹备进展情况,推出各板块介绍,发布相关参与性活动消息等。以开幕式的宣传报道为起点,对合唱季期间的专场及惠民演出、闭幕式等,以消息、特写、专访、评论等形式,在音乐周报、人民音乐、文艺报、文化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及时组织撰写文艺评论文章。
3.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平台,做好网络直播工作。
4.增加社交媒体平台,在抖音等平台上,创建“紫金合唱季”官方账号,发布赛事信息、上传精彩视频、鼓励用户点赞和分享,和江苏合唱地标相结合,为大规模群众性合唱展演搭建网络平台,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和品牌影响力。
附件2
第七届紫金合唱季合唱比赛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支持单位:江苏省演艺集团歌剧舞剧院、江苏大剧院
二、参赛对象
本次合唱比赛分六个组别:童声组、少年组、中青年组、乐龄组、高校专业组、高校非专业组。
1.童声组:团员在201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省内儿童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
2.少年组:团员在2007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的省内少年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
3.中青年组:含混声、男声、女声,团员在1974年9月1日(含)至2007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省内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男声、女声合唱团不少于20人)。
4.乐龄组:含混声、男声、女声,团员在197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省内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男声、女声合唱团不少于20人)。
5.高校专业组:含混声、男声、女声,省内高校音乐专业在校大学生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男声、女声合唱团不少于20人)。
6.高校非专业组:含混声、男声、女声,省内高校非音乐专业在校大学生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男声、女声合唱团不少于20人)。
三、参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各设区市、省属单位7月20日前通过初赛完成选拔。7月25日前,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报送4支队伍(不含高校组)、省总工会报送2支队伍、省教育厅报送高校专业组、非专业组各10支队伍至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不接受各合唱团队单独报名)。
复赛:8月下旬至9月中旬按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分别举行。
苏南片区包括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复赛在常州市举行;
苏中片区包括南京市、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复赛在扬州市举行;
苏北片区包括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复赛在宿迁市举行;
组委会将根据参赛团队报送情况另行通知各组别的复赛日程安排。
复赛报名时须提供参赛队演唱曲目的完整合唱谱一式10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同时提供合唱团简介及合唱团演唱照片电子版2张。
决赛:9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音协415室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025-83572036
电子邮箱:jsyxhd@163.com邮编:210019
四、参赛曲目
1.复赛演唱自选曲目两首,决赛演唱自选曲目两首,高校专业组决赛阶段必须演唱一首无伴奏合唱作品;两轮演唱曲目不得相同。
选择的曲目应贴近时代主题、显示合唱团艺术水准,彰显爱党、爱国、爱家乡、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新篇章的美好情怀。曲目如涉及政治、外交、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组委会有权要求更改曲目。
2.有演唱外文曲目的,请另附中文歌词。
3.复赛演唱净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决赛演唱净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4.演唱风格、表现方式不限。
5.省音协将推荐部分曲目供合唱团队选择参考。
五、参赛要求
1.各轮比赛均不使用音响设备,伴奏、指挥人数合计不超过5人。
2.比赛允许各合唱团外聘指挥,但每轮比赛时每一位指挥只能指挥一个合唱团。
3.参赛的合唱团员必须是非职业歌手,比赛中各团团员不得跨团、跨组别比赛,在校大学生不得参加中青年组的比赛。各团报名时需附参赛团员名单及团员身份证复印件,高校组还需另附参赛团员学生证复印件(见附件5)。
4.各合唱团队必须如实报送参赛团员的真实情况,如有瞒报或虚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团队比赛资格。
5.对于严重违反比赛规定的团队和个人,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比赛评选
1.由全国和本省音乐界专家组成评委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2.设监审组对比赛中产生的分歧及评分争议进行仲裁。
七、奖项设置
1.本届比赛每组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演唱奖若干名。
2.本届比赛设组织工作奖若干名。
3.本届比赛设优秀指挥奖5名,优秀钢琴伴奏奖5名。
4.本届比赛将根据参赛团队历届获奖情况设“江苏省星级合唱团”荣誉奖项若干名。
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情况对奖项设置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3
第七届紫金合唱季合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二、作品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词、曲作者均可参加,已获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在征集范围之内。
2.2024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合唱作品,作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运河文化等主题,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活动为主题。
3.参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4.参选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同意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永久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及网络媒体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
三、报送办法
1.作者须提交应征作品歌谱,一式8份,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并隐去作者姓名。填写《作品征集评选登记表》(见附件6),附录音小样。
2.作品录音小样请报送至:jsyxhd@163.com,音频限mp3格式,文件不超过10MB。文件名请按“合唱作品-曲目名称-作曲者”格式命名。作品录音小样可随曲谱一起寄送,限u盘(无录音小样不得参选)。
3.同一曲作者提交作品不得超过三首(超过报送无效),应征参评的曲谱与录音小样恕不退还。
4.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文联415室省音乐家协会。
邮编:210019 联系人:吴芳 电话:025-83572036
四、评选及推广
1.邀请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有作品参选者不担任评委。
2.本次将评选出10首优秀作品、10首作品给予适当创作补贴。
根据宁缺勿滥原则,主办方有权根据征集情况调整或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