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音协、各考级点:
为进一步繁荣中国民族音乐,推动江苏笛乐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推动江苏各地青少年竹笛的普及教育,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将于2017年8月23日至26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2017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竹笛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宗旨
为业余学习音乐表演的青少年选手提供一个交流展示的平台,促进不同地区辅导教师之间及选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使其音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通过此次比赛,为我省音乐表演领域发现选拔储备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竹笛学会
苏州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苏州市德馨艺术教育培训中心
苏州市第一中学
苏州市文苑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1、本次比赛参赛对象为参加过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竹笛考级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专业竹笛演奏者。
2、本次比赛按年龄分为:儿童组、少年A组、少年B组。
儿童组:200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A组:2004年11月1日-2007年10月31日出生;
少年B组:2001年11月1日-2004年10月31日出生;
四、赛事安排
1、比赛时间
8月8日-8月10日初赛(录像选拨)
8月23日-8月25日 复、决赛
8月26日 颁奖音乐会
2、复、决赛地点
苏州市第一中学
3、评委
组委会将聘请全国及本省著名的音乐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五、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仔细阅读章程并填写《2017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竹笛比赛报名表》(附件1),可通过江苏省音协官网http://www.jssyyjxh.com“下载专区”或“江苏省音协竹笛学会”微信公众平台下载。
2、报名需提交材料
A、两张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一张照片粘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组别;凡因粘贴不牢或名字模糊导致无法识别的,将视作无效报名。
B、有效考级证书(2017年考生凭省音协考级准考证)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C、录像资料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a、报送资料的封面须注明选手姓名、组别和参赛曲目。
b、报名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清晰可见。
c、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d、报送的录像不得显示选手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e、选手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3、报名资料寄送
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音协415室
收件人:吴 芳、蒋雨薇
邮编:210019 电话:025-83572077
4、报名评审费
初赛:一律采用支付宝转账方式缴纳。(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选手姓名或报送单位,以防发生错误。)
支付宝账号:582034240@qq.com 收款人:蒋雨薇
复、决赛:报名评审费现场缴纳(苏州)。
5、收费标准
初赛报名评审费100元/人
复赛报名评审费200元/人
决赛报名评审费200元/人
报名评审费一律不退还。
六、曲目要求
1、初赛演奏一首曲目,须与复赛自选曲目相同。
2、复赛演奏两首曲目,一首为规定曲目,一首为自选曲目。
3、决赛演奏两首曲目,一首为规定曲目,一首为自选曲目。
4、规定曲目:从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竹笛考级教材曲目中挑选。
5、自选曲目:复赛与决赛自选曲目不得重复。
6、两首作品的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超时由评委叫停,不影响评分)。
7、比赛均不允许使用伴奏及伴奏带。
七、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各组别分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 颁发相应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金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颁发相应证书。
3、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比赛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颁发相应证书。
4、获得金、银、铜奖的部分获奖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八、其他
1、进入复赛的选手,组委会将会于8月15日前电话或短信通知到个人,复赛选手名单也将会在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以及江苏省竹笛学会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2、复、决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3、复、决赛选手在比赛期间,人身安全责任均由本人承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咨询电话: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025-83572077
江苏省竹笛学会:张伟 13951935996
陈俊 13951655782
苏州德馨艺术教育培训中心:蒋小飞 18051220080
附件1:2017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竹笛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