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紫金合唱节
关于第四届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首届大提琴大赛的通知
2015-08-27  来源:  浏览:9447次

各市音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音协音乐考级的影响力,不断创新、完善音乐考级工作,为江苏音乐事业培养储备后续人才,为历届优秀考生继续搭建一个更高的展示平台。从2012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大赛暨江苏音协考级优秀选手展演活动,迄今已分别举办了钢琴、古筝、声乐、小提琴、竹笛、二胡等专业的赛事。历届大赛均获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了小选手和家长们的热烈欢迎和大力支持,一致认为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大赛是江苏省青少年重要的音乐盛事,对我省音乐艺术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首届大提琴大赛将于10月17日至18日在江苏宜兴市举行,由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与宜兴市文广新局共同主办,由江苏省大提琴学会与宜兴市文化馆共同承办。具体事项如下:

一、 展演宗旨

为业余学习音乐表演的青少年选手提供一个交流展示的平

台,促进不同地区辅导教师之间及选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使其音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通过展演比赛,为我省音乐表演领域发现选拔储备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二、 组织机构

本届展演比赛由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宜兴市文广新局主办。

本届展演比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审定展演比赛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奖活动,组委会由展演比赛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比赛方案,处理比赛的日常事务及颁奖音乐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组委会聘请全国著名大提琴表演艺术家和音乐教育家组成评委会,承担本届展演比赛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将按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的原则进行评审。展演比赛的评审细则及颁奖音乐会演出人选等事项由组委会和评委会协商确定。

三、活动安排

1、专家点评:展演比赛期间,由本届比赛的评委专家对参赛选手的比赛情况进行点评。

2、专家辅导课进入决赛的选手将免费听取专家的讲座辅导。

3、颁奖音乐会:组委会将举办一场获奖选手颁奖音乐会,各组别获金、银、铜奖的部分选手参加汇报演出。

四、参赛对象

1、本届比赛参赛对象为参加过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大提琴考级、18周岁以下的非专业选手。

2、本届展演比赛按年龄分为:幼童组、儿童A组、儿童B组、少年A组、少年B组。

幼童组:参赛选手为200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儿童A组:参赛选手为200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

儿童B组:参赛选手为200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

少年A组:参赛选手为200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

少年B组:参赛选手为199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展演比赛程序

1、各地组织报名:请各市音协、各考级点按规定时间向我会报送选手名单及登记表(附件1,可在www.江苏省音乐家协会.com下载) ,两寸照片2张、有效考级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费:200元/人。

报名时间:即日至2015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

报名方式A: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音协415室

收件人:吴芳    邮编:210019  咨询电话:025-83572077。


报名方式B:

地址: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大提琴学会

收件人及咨询电话:

朱建宏老师13915370083、祝春葆老师13605187837、

田大鲲老师13515129913。

2、赛事安排

初赛:根据各地参赛选手的报送情况,确定比赛的组别。经组委会办公室复审,选手获赴参加现场复赛的资格。

复赛:获得复赛资格的选手赴赛区进行复赛。

决赛:复赛角逐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具体比赛日程详见附件2

六、曲目要求

1、复赛演奏两首曲目,一首为规定曲目,一首为自选曲目。

2、决赛演奏一首曲目,曲目自选,可以与复赛曲目相同。

3、比赛一律背谱,不带伴奏。

4、曲目要求详见附件3

七、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金奖获得者将获得价值3000元至5000元的大提琴壹把。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将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直接指导老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获得金、银、铜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建立优秀人才档案库,为文化部、中国音协、长三角地区今后的国际国内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演出提供后备人选。入选“江苏省小茉莉花艺术团”,开展对内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其他

1、选手及其家长、辅导教师的交通、食宿费请自理。

2、有关比赛的最新信息请关注省音协微信公众号“江苏音协”。


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3

一、规定曲目

儿童A组:

1、我爱北京天安门(金月苓曲)

2、猎人合唱(韦伯曲)

3、布列舞曲(亨德尔曲)

儿童B组:

1、g小调小协奏曲(巴克拉诺娃曲)

2、C大调奏呜曲第一乐章(布列伐尔曲)

3、乡村舞曲(斯奎尔曲)

少年A组:

1、 第四协奏曲第三乐章(戈尔特曼曲)

2、 C大调小协奏曲第一乐章(克林格尔曲)

3、 c小调协奏曲第一乐章(巴赫曲)

少年B组:

1、 bB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愽凯里尼曲)

2、 C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海顿曲)

3、 a小调协奏曲第一乐章(圣桑曲)

二、自选曲目

儿童A组可在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大提琴考级教材1一3级曲目中任选。儿童B组可在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大提琴考级教材4一6级曲目中任选。少年A组可在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大提琴考级教材7一8级曲目中任选。少年B组可在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大提琴考级教材9一10级中曲目任选。

所有选手自选与规定曲目可向高级曲目报,不可向低级曲目报。但组别不变。

一、 两首曲目演奏时长:

幼童组不超过5分钟,儿童A组不超过6分钟、儿童B组不

超过7分钟、少年A组不超过9分钟、少年B组不超过10分钟。

四、幼儿组复赛、决赛只需演奏一首曲目,曲目自选。

五、比赛其他规定和说明

1关于参赛者年龄的记标方法,为求简便统一,均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记标单位,以作为年龄段的记标准则。例如凡在2005年内出生者均以十岁确论,1997年内出生的均作为18岁,以此类推。

2、组委会要求参赛者注意台风,要衣冠整洁大方,讲究上下台的风度。

3、选手应在候场时把音调好,上台只作适应性的微调,注意不要在台上过长的调音而拖长比赛时间。

4、比赛总计时指的是曲目本身的纯演奏时间,不含上下场及换奏曲目的间隙时间。

5、比赛场地应保单安静,请勿在场内进食、高声谈话及走动,出入赛场需在选手演奏换人换曲的间隙进出。

6、本赛事设有中国作品演奏奖,没有规定必须演奏的中国乐曲,组委会希望选手在自选曲目中仍能选用中国乐曲,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参与中国作品演奏奖的权利。

7、比赛现场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各组评委负责人有权处理安排,全场人员应支持和听从评委负责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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