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丝竹源出于江、浙、沪等地,是拥有浓郁的地域气息和深厚历史地位的地方乐种,是我国民族音乐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其音乐风格小、轻、细、雅,是江南文化的特定产物。
由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和上海音乐家协会、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共同主办的“海内外江南丝竹邀请赛”创办于2011年,大赛每两年一次,分别在江、浙、沪轮流主办。2011年、2013年分别在上海、南京举办。海内外著名的丝竹乐队,包括中央民族乐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江苏民族乐团、浙江民族乐团及长三角地区几乎所有著名的丝竹乐队、乐社都参加了此项活动。比赛还吸引了港、澳、台及东南亚各国华人丝竹团体热情加入,是一项具有权威性、专业性的赛事。
京杭大运河纵横南北,承古贯今,是中华民族一条重要的经济与文化之血脉。杭州拱墅位于大运河最南端,是江南丝竹音乐的郁郁繁盛之地。在此举办“海内外江南丝竹邀请赛”对弘扬运河文化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2008年,“江南丝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在第8个“文化遗产日”到来前夕,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的杭州艺术学校正式挂牌,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江南丝竹”在浙江的唯一责任保护单位,而且在杭州及拱墅地区活跃着众多江南丝竹专业和业余团队,在此举办“海内外江南丝竹邀请赛”有丰富的社会文化基础。
为此,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与上海音乐家协会、江苏省音乐家协会联合拱墅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5年9月共同主办“第三届海内外江南丝竹邀请赛”暨“首届中国杭州江南丝竹音乐节”。
一、主、承办单位和组织委员会:
联合主办:浙江省文联、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承办:拱墅区文广新局、杭州艺术学校
协办:杭州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长三角江南丝竹音乐联谊会
二、评委会:
比赛评委会由海内外民族音乐专家组成。
三、比赛分组:
根据参赛团队的队员组成,分职业、非职业两组。
参赛人员的资格认定由组委会指定若干专家审定。
四、参赛要求:
1、 海、内外各民族音乐演奏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2、 每个参赛团队的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最多为15人。
3、 目前已正式离开专业院校、院团的人员可参加非职业组的比赛。
4、 任何参赛人员不能代表两支团队参赛,如一个队员出现在两个参赛团队中(以录像或照片为证),两个团队全部作弃权处理。
5、 比赛时一律不采用电声乐器,不得使用伴奏带。
五、比赛、活动安排:
1、初赛:7月完成。7月底下发参加复赛团队名单。
2、复赛: 9月19日。职业组15支参赛队,非职业组参赛数根据报名情况决定,一般不超过20支队伍。
3、决赛:2015年9月20日(职业8支、非职业队决赛评选方式另行规定)
4、9月21日举行海内外“江南丝竹”专家论坛、长三角江南丝竹联谊会年会及优秀民间丝竹乐队展演。
5、颁奖音乐会:9月21日晚
六、比赛办法:
1、初赛由江、浙、沪三省音协专家对报选送参赛视频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复赛名单。
2、复、决赛为现场演奏。
七、参赛曲目:
1、初赛:指定曲目、自选曲目各一首,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职业组和非职业组要求一致。
2、复赛:同初赛要求
3、决赛:
非职业组:指定曲目、自选曲目各一首,其中指定曲目不能与复赛时重复,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职业组:组委会为本次比赛特别委约的新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4、组委会指定传统曲目:《小霓裳》《凡忘工》(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下载)
组委会特别委约的新作品编制如下:笛、笙、扬琴、琵琶
筝、中阮、中胡、大提琴、贝司各一人;二胡、打击乐各二人,共13人。
5、组委会公布指定的传统曲目参考版本,不要求统一;特别委约的新作品,赛前一个月公布在大赛官方网站。同时总谱送达参加复赛的职业团队。
八、奖项设置:
1、职业组设金、银、铜奖若干名;
2、奖金:金奖15000元、银奖10000元、铜奖5000元;
3、非职业组的奖项设置方式,组委会另行规定,赛前通知。
九、报名要求
1、每支参赛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参赛演奏视频一份(内容详见初赛曲目要求);
b. 报名表一份;
c.集体照一张(电子版);
2、比赛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7月10日(以邮戳或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十、其他:
1、食宿:外省市的参赛人员(规定名额内)在杭比赛期间的食、宿由组委会承担。杭州市参赛团队,活动期间比赛组委会将提供误餐补贴。所有团队的往返路费均需自理。
3、大赛秘书处:杭州市建德路九号
邮编:310006 电话/传真:0571-87029279
Email:zjyinxieqtj@163.com。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5、大赛官方网:浙江文艺网(http://www.zjwenyi.cn/index.do),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www.zjmusi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