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紫金合唱节
关于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作品奖江苏参赛作品选拔办法的通知
2015-04-21  来源:  浏览:5733次

各市音协、各有关单位:

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逢单年举办)。中国音乐金钟奖作品奖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音乐创作的发展,促进创作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作者,对其进行表彰和奖掖。为确保今年金钟奖作品奖比赛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江苏省参赛作品选拨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 器乐作品奖:民乐独奏 --2005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民乐独奏作品,伴奏形式、规模不限(电声乐器除外) ,时长10分钟以内。

2、 声乐作品奖:流行歌曲(独唱)--201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反应时代主旋律的流行歌曲,题材、体裁、风格不限(5分钟以内)。

上述作品强调艺术性、思想性、可听性较完美的结合。

二、作品要求

、参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2、参选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同意中国音协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

3、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不在本届金钟奖参评范围。

三、报送名额

、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苏省演艺集团、南京军区前线文工团,各器乐作品限报3首,声乐作品限报5首;

2、 各市音协,各器乐作品限报2首,声乐作品限报2首;

3、除各报送单位外,体制外作者可直接向江苏音协报送作品,由江苏音协创作委员会遴选出器乐作品3首,声乐作品5首。

注: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四、报送方式

1、请各选送单位认真精选,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作品乐谱,器乐作品(每首作品交6份,有伴奏可提供总谱) ,声乐作品(每首10份) 于2015年8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如果作品有录音小样可随乐谱一同报送。

2、报送的作品需统一填写作品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作者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体制内作者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作品,体制外作者可选择江苏音协报送,不得重复报送。

五、奖励办法(江苏赛区)

1、器乐作品: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二名,优秀奖若干。颁发江苏赛区选拔赛证书并将获得等级奖的5首作品报送中国音协参赛。

2、声乐作品: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颁发江苏赛区选拔赛证书并将获得等级奖的10首作品报送中国音协参赛。

 

联 系 人:吴  芳

联系电话:025—83572077

联系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省文联音乐家协会415室

邮    编:210019


登记表请点击下载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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