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省音协召开了“江苏民歌”的传承与发展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省音协驻会副主席、秘书长杨丽娟,省音协副主席、原南京艺术学院院长、作曲家邹建平,省音协原秘书长、国家一级作曲何山,省音协副主席、江苏省演艺集团、国家一级作曲崔新,原省文联创研中心主任、大型活动部主任、国家一级作曲薛彪,国家一级编导野人,省音协驻会副秘书长吴盛栗等同志。
(省音协驻会副主席、秘书长杨丽娟)
(省音协副主席、原南京艺术学院院长、作曲家邹建平)
(省音协原秘书长、国家一级作曲何山)
(省音协副主席、江苏省演艺集团、国家一级作曲崔新)
(原省文联创研中心主任、大型活动部主任、国家一级作曲薛彪)
(国家一级编导野人)
(省音协驻会副秘书长吴盛栗)
杨丽娟同志主持会议并介绍了新时期以来,在江苏文化主管单位及文物“非遗”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一大批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深入基层,通过采访、采风,记录、整理,挖掘了大量的民歌素材,并通过再创作,问世了一批脍炙人口的民歌(杨柳青、拔根芦柴花等等),在江苏乃至全国吟唱,有的甚至在国际音坛上拥有较高的地位(好一朵茉莉花)。但这些曲目大多为“独唱”曲目,像“半个月亮爬上来”、“在那遥远的地方”类似的“合唱”作品几乎没有。而江苏民歌的宝矿不仅仅局限于“独唱”素材,其“合唱”的民歌素材如:“黄海渔歌”“海安花鼓”“绣兜兜”“杨柳青”“拔根芦柴花”等等,亦然丰富而庞大,亟待挖掘、整理、改编、再创作。江苏近年来非常重视合唱艺术的发展,省委宣传部搭建了每两年一届的“江苏紫金合唱节”平台。在今年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江苏夺得一金两铜的优异成绩,集中展示了江苏合唱的综合水平,为江苏文化强省建设做了强有力的注脚!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回顾历史,著名的《黄河大合唱》、《义勇军进行曲》、《我们走在大路上》、《祖国颂》等一大批优秀的“合唱”作品都曾是一个时代的强音。江苏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需要我们创作一批反映这个时代核心价值观的“合唱作品”,这是音乐工作者必须担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专家们纷纷建言:在中国合唱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推出具有江苏特点的地方民歌合唱作品,将对挖掘、传承江苏民歌,推动合唱事业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和效果;
江苏是民歌大省。采用江苏民歌素材,既能推动“合唱”的接地气创作,又能对“江苏民歌”的继承、保护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合唱”在音乐领域较之于“独唱”、“重唱”等演唱形式,更具有“团队性”、“群众性”以及多声部的“审美性”。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合唱”普及了,说明了这个国家、民族和谐团结、齐心合力;
用江苏非遗民歌素材来改编、创作“合唱”作品,入点非常好、特别有意义;
会上,专家们还就如何用合唱体裁来传承、发展江苏民歌及作品后期呈现等相关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热烈的讨论。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挖掘、保护、传承江苏‘民歌’”需要有整体的构想与策划,必须作为一个工程来实施!近期要尽快拿出实施“挖掘、保护、传承江苏‘民歌’”的工程计划,上报有关领导部门,争取领导的支持!推动江苏民歌这一“非遗”的保护、继承、发展工作,创作出优秀的“江苏民歌”合唱作品回馈于伟大的时代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