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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声乐比赛复赛、决赛的通知

2015-06-01 浏览:7602次

一、复赛、决赛曲目要求

(一) 美声组

1、复赛(共三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5分钟)

(1) 一首古典作品(贝多芬及其以前的作曲所创作的歌剧选段,包括清唱剧、康塔塔、弥撒、圣咏等) ;

(2)自选一首中国作品:

(3) 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2、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2分钟)

(1) 一首中外艺术歌曲。

(2) 一首歌剧咏叹调。

(二)民族组

1、复赛(共两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2分钟)

(1)任选一首中国歌剧选段。

(2)一首自选中国民族声乐作品。

2、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1)任选一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含戏曲和曲艺风格的创作歌曲)。

(2)任选一首2000年以后创作的中国民族声乐作品。

(三)通俗组

1、复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选二首歌曲,其中须演唱一首华语歌曲。

2、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自选二首歌曲,其中须演唱一首2000年后创作的华语歌曲。

(四)通俗组合组

1、复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自选二首歌曲,其中须演唱一首华语歌曲。

2、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自选二首歌曲,其中须演唱一首2000年后创作的华语歌曲。

(五)初赛曲目与复赛曲目可以相同,复赛与决赛曲目不得重复。阿卡贝拉组合复赛与决赛曲目可以相同。

(六)美声组、民族组比赛只能采用钢琴伴奏形式,可自带钢琴伴奏,组委会为各位选手安排了两名钢琴伴奏老师,有需要的选手可自行与伴奏老师联系,费用自理。

陆师阳(男):13851820322

王凌龑(女):18105185057

(七)参加通俗组、通俗组合组比赛的选手可使用标准伴奏带,如自带乐队伴奏,伴奏乐手及助唱人数不得超过6人。


二、比赛日程



三、比赛地点

比赛地点:江苏省文联二楼艺术剧场(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

五、其他

有关比赛相关事项会即时在省音协微信公众号(江苏音协)和省音协官网(wwww.江苏音协.com)发布,敬请关注。